关于印发《山东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分站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2017/07/10 16:39  浏览次数:

各市知识产权局,相关高校和企业:

为规范全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分站的管理,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工作,做好知识产权人才的培育和教育普及,现将《山东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分站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市局及相关单位结合本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实际,做好该办法的落实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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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13日

山东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分站管理办法

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分站(以下简称“分站”)管理,推进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工作,加快我省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人才培养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分站是指市知识产权局、高校和企业等依托山东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(以下简称“山东平台”)的下属远程教育平台,依据山东平台总体规划开展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。

第三条 山东平台负责制定全省远程教育培训规划,指导分站开展工作,为分站建设提供必要支持,组织开展分站培训管理、信息交流及总结考核等工作。

第四条 市知识产权局、高校和企业等是分站的建设单位,负责为分站管理配备专门人员,给予经费支持,促进分站设施建设及条件保障。

第五条 申报建立分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:

(一)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良好培训基础的市知识产权局、高校及企业等;

(二)申报单位应拥有业务素质较强、教学管理经验丰富、能够满足培训需要且相对稳定的师资和管理人员队伍;

(三)申报单位能够及时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开展知识产权远程培训工作。

第六条 分站设立程序:

(一)申报单位由所在市知识产权局推荐,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,并提交建立分站申请、五年培训规划和近一年培训工作的详细计划;

(二)省知识产权局根据有关规定及山东平台整体规划,对申请单位条件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行文批准成立分站;

(三)分站与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签订《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(市、高校或企业名称)分站开设协议书》。

第七条 分站以“山东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(市、高校或企业名称)分站”命名。

第八条 分站主要职责:

(一)建立管理制度,配备必要的管理及辅导人员;

(二)制定分站年度培训计划;

(三)按不低于山东平台下达的年度培训量组织招生;

(四)做好培训班的网上学习园地、问题解答、试卷批改等教学管理工作;

(五)按时提交分站的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。

第九条 对市知识产权局分站的管理要求:

(一)远程教育管理人员要求

分站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和辅导老师。分站管理人员负责分站的管理工作,包括招生管理、课程开设管理、考试管理、社区管理等;辅导老师负责具体课程的辅导工作,包括学员答疑、试卷批改、组织学员讨论等。

(二)组织招生

分站应当负责地方的招生工作,通过发文、媒体宣传等手段进行招生,报名方式有三种:学员自由在平台注册选课;分站组织学员集体报名,给学员集中建立账号;分站给学员发放选课卡,学员用选课卡选课。

(三)培训计划

分站在培训班开始之前,需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,并提交给分站所属平台。

(四)教学管理

在培训班开始之前,分站需要在平台上及时发布培训开始和结束时间、考试安排以及联系方式等相关公告,在培训过程中及时通过平台公告发布相关通知。

(五)答疑辅导

分站需要及时答复学员在班级园地以及辅导邮箱中提出的问题,在学习社区上组织学员进行讨论。

第十条 对高校分站的管理要求:

(一)远程教育管理人员要求

分站要求配备专门的老师对学员进行教学管理和学习辅导,包括课程宣传、组织学员选课、答疑辅导、考试安排、试卷批改、组织学员讨论等。

(二)培训计划

分站在培训班开始之前,需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,并提交给分站所属平台。

(三)培训宣传

每期培训班开始之前,分站需要对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进行宣传,如张贴海报、在学校网站发布新闻等方式,鼓励学员报名学习。

(四)组织选课

分站组织学员通过学校的选课系统进行选课,从选课系统导出数据后,按照平台的导入模板为学员建立账号、选择课程。

分站要保证学员在学校选课系统选课时,能够了解远程课程的学习方式、课程时间安排以及辅导老师的联系方式。

(五)教学管理

在培训班开始前,分站需要在平台及时发布课程开始和结束时间、集中答疑安排、考试安排以及老师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,在培训过程中及时通过平台公告发布相关通知。

(六)答疑辅导

分站的老师每周至少登录3次教学平台,及时答复学员在班级园地以及辅导邮箱中提出的问题,在班级园地上组织学员进行讨论。

分站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课堂集中答疑,解决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考试相关问题。

第十一条 对企业分站的管理要求:

(一)远程教育管理人员要求

分站要求配备教学管理人员和辅导人员。管理工作主要有报名管理、课程开设管理、考试管理等;辅导工作主要有学员答疑、试卷批改、组织学员讨论等。

(二)组织招生

组织本单位的人员报名学习,报名方式有两种:学员自由在平台注册选课;组织学员集体报名,给学员集中建立账号并选课。

(三)培训计划

分站在每期培训班开设之前,需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,并提交给分站所属平台。

(四)教学管理

在培训班开始之前,分站需要在平台上及时发布培训班开始和结束时间、考试安排以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,在培训过程中及时通过平台公告发布相关通知。

(五)答疑辅导

分站需要及时答复学员在班级园地以及辅导邮箱中提出的问题,在学习社区上组织学员进行讨论。

第十二条 考试测评。分站提前10天发布考试通知,告知学员考试时间、考试方式以及成绩公布时间;考试结束后分站及时进行试卷的批改工作,试卷批改完毕,发布通知告知学员。考试时间和考试形式由分站自主安排,考试方式有线上考试和线下考试两种;线下考试试卷批改完成后,分站需要将成绩导入平台。

第十三条 建立奖励机制。省知识产权局依据分站当年开展培训的注册、学习、达到学时要求的学员人次,以及参加和通过考试的学员人次进行评价,依此给予相应的经费及项目支持。对在组织培训、规范管理、培训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分站及管理员给予表彰。

第十四条 建立退出机制。根据《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退出办法》,若分站出现以下一个或多个问题,则符合退出条件:一是分站主动提出退出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;二是分站培训规模连续2年低于200人次;三是连续2年在学员选课、教学管理以及考核方面出现重大问题,学员反映强烈;四是长期不参与总平台和子平台组织的相关培训和会议;五是连续2年不按时提交培训计划和培训总结。凡符合退出条件的分站,由山东平台向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提交分站退出申请函,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审批通过后,正式关闭分站。

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www.b73.com负责解释。

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3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0年10月13日。

(2017年9月13日印发)